各项制度
小学部优秀少先队集体、队员评选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5 08:18:23   发布人:韩英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514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8.0

小学部优秀少先队集体、队员评选制度

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的要求与讲话精神,通过六一表彰,树典型展风采,大力宣传优秀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东陆学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上级精神指示,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我校少先队评选制度。

 

二、评优范围:

集体:全校中队

个人:全体儿童团员、少先队员

 

三、表彰称号

集体:优秀中队

个人:优秀儿童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播音员、优秀小辅导员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中队:

1、组织好。中小队机构健全,队干部配备齐全。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

中队能够正确举行少先队活动仪式。

2、工作好。中队委员会组织健全、干部分工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措施、

有制度、有总结,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作用。中队辅导员工作负责,工作指导有力,不包办代替。

3、活动好。活动经常,中队活动至少每月一次,活动注重实效性、实践性、

自主性,能解决中队实际问题。

4、阵地好。中队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雏鹰争章”活动开展好,各项少先队资

料按时上交。

5、集体好。有良好的集体氛围,队员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能发扬

民主,逐步形成勤奋学习、互助友爱、热心公益、科技创造等鲜明特色。

6、积极配合学校德育室、大队部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优秀儿童团员、优秀少先队员:

1、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做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认真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的建设出力献策。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三)优秀儿童团、少先队干部:

在具备优秀儿童团员、少先队员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儿童团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儿童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和儿童团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少先队干部能热心辅导儿童团开展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至少具有一年任职期。

 

(四)优秀红领巾播音员:

1、热爱红领巾广播工作,积极参与策划,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认真完成播音工作。

3、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五)优秀小辅导员

1、以身作则,做弟弟妹妹的好榜样,带领他们争做好苗苗,一当“领头雁”:

2、二当“孺子牛”:热爱儿童团工作,热心地为弟弟妹妹服务;

3、三当“水中鱼”:经常关心弟弟妹妹的学习与生活,做他们的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四当“智多星”:会出主意、想办法,设计各种新颖、有趣、受弟弟妹妹欢迎的活动;

5、五当“火车头”:能自动地开展儿童团工作,并带领弟弟妹妹奋发向上。

 

五、评选名额  

 

集体表彰称号

 

个人表彰称号

 

一、二年级

优秀中队

各年级1

优秀儿童团员

各中队1

优秀儿童团干部

各中队1

三至五年级

各年级1

优秀少先队员

各中队1

优秀少先队干部

各中队1

优秀红领巾播音员

各中队1

四、五年级

 

 

优秀小辅导员

各中队1

 

六、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以中队为单位,在中队辅导员的组织下,对照评选条件开展候选人推荐。

2、队部评审:大队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和中队辅导员每月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表彰名单。

3、大会表彰:表彰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七、材料要求:

1、评选表格一律上交电子稿,不要更改表格格式,可以调整字体大小或行距。

2、评选材料必须规范,内容完整。

3、必须将评选材料在规定时间发送至大队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校附属学校大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