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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三“提前推荐录取”选拔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3 13:27:02   发布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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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附校2020年“提前推荐录取”选拔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组员:行政、年级组长

三、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学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基本素养、学业情况、个性特长等方面优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学校或班级工作,思想觉悟高,活动能力强,能在班级中起到积极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或社会各项有益活动,在各类竞赛中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

2、学习成绩优异,初三第一学期期中和期末总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教导处提供)

3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须达到优良

四、推荐名额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共21人;

班级候选人名额如下:13班各8人;其他各班2人。

五、推选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班内陈述。包括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各类活动取得荣誉、参加网课情况等方面。

2、班主任在充分征询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班内学生民主推荐并当场统计(原始资料保存至教导处);

3、年级组长汇总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组织任课教师对候选人综合评价;

4、学校推优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最后人选。

六、时间节点:

1、4月24日,公示推荐方案

2、4月27日,各班完成候选人的推荐

3、4月29日,学校推荐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初步推荐生人选

4、4月29~5月8日,推荐生名单公示

5、5月16~18日,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推荐生、自荐生)

   65月1920日,志愿填报现场确认(含推荐生、自荐生)

 

立信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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