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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19 16:43:02   发布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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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更为能够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长:张玉姝、潘月斌

  员:全体行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三校区卫生老师),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极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校领导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安全事务管理中心,教育局卫生科)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校领导以及上级相关部门。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社区卫生部门。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级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班主任及时报告保健室。卫生保健老师追查病因后,班主任立即组织学生开窗通风,在卫生保健老师指导下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同时与家长联系,学生立即隔离就诊。

4.在疫情上报规定时间内,校卫生室立即采取相应消毒隔离等措施,做好疾病防治知识指导和密切接触人员的观察工作,及时发现疾病早期症状,并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班级中发生同样传染病3例以上,应联系德育处、教导处采取措施,将整个班级学生隔离到非教学区。必要时在校门口晨检以防止病原进校及传播,停止该班级的一切公共教室活动。

6.卫生室做好患者随访,隔离期后返校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执行。同时,德育处、班主任、心理老师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7.保健室做好疫情的登记处理记录,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病原学调查。

8.德育处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