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优秀个人及优秀队集体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沪团委联〔2004〕1 号)和市少工委《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上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上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沪少委〔2017〕4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我校的评优方案。
二、评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玉姝 潘月斌
副组长: 潘君兰 奚俊贤
组 员: 姚美华 宫 雪 徐双勤 黄群 刘忠霞 陈蓓蓉
黄宇丹 苏 敏 丁迎华
三、评优对象:
1、预备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少先队员。
2、预备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队集体。
四、评优条件:
(一)优秀队员:
1、在本校中就读的预备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3、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培养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时刻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中,从小听党的话、跟党走,努力做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孩子,做祖国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接班人。
4、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
5、积极组织参加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各项活动,成绩原则上优良。
6、区级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在校级优秀少先队员中产生。
(二)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写规范字、用规范语,在学校推普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原则上优良。
5、积极带头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原则上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
(三)美德少年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一个具体方面,表现突出,在班级有着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对其学习成绩无具体要求。具体是:
1、礼仪: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2、自强:有较强的意志力,身处逆境困境而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
3、诚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能正确对待错误,勇于承认,不隐瞒错误。
4、正直: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俭: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务实节约,不贪慕虚荣。
6、孝顺:有较强的感恩心,尊重父母,孝敬长辈,能主动为长辈做力所能及事情。
7、好学:有较强的尊师观念,热爱学习,在学习和才能拓展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8、助人: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
9、奉献: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注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能长期坚持、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10、环保: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四)优秀队集体:
在少先队优秀集体评选要求如下: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五、评优程序:
1、个人自荐推荐(12月上旬或5月下旬)
队员可对照评选奖项,结合近一学期(年)以来自身行为表现,挖掘自身闪光点,自荐申报。队员也可推荐他人参与申报。
2、中队民主推荐(12月中旬或6月上旬)
评选推荐以中队为单位,由队员对自荐个人的事迹进行评议,民主推荐,会议记录详实,中队辅导员签字后上报年级组。
3、学校综合评选(12月下旬或6月中旬)
由年级组师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德育处和大队委员会,德育处和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4、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期结业典礼上举行表彰活动,对优秀个人及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六、其他:
1、校级优秀少先队员、校级三好学生、美德少年每学期评选一次。
2、每学期每个中队体育免修学生限一人。
3、区级优秀少先队员及优秀队集体在校级优秀队员、队集体的基础上选拔。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