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附校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沪人社专〔202243号)规定和区人社局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浦东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高桥-东陆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高桥-东陆学校教职工评价实施方案》及《高桥-东陆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方案》2023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和师德考核两部分组成。现就2023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突出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成效,树立忠诚担当、爱岗奉献、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坚持突出绩效、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奖惩分明、有效管用的考核原则,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职工队伍

二、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除党政主要领导外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其中,当年度到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当年度办理辞职且审批同意的,当年度受开除处分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各类别、各等级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依据岗位职责,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按照《浦东新区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浦教发[2009]18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局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浦教发〔201315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1. 考核等次和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参加度考核总人数的20%(采用六舍七入取整法计算,下同)。优秀档次名额应向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一线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按上级规定,上年度单位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当年度优秀等次人数可以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25%。上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或者被问责的事业单位,当年度的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5%另外设校级优秀15%

教师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绩效考核结果也相应基本合格、不合格。教辅和工勤人员因不参加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不以此为前提

  1. 考核方法和程序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和师德考核体系。

考核步骤包括: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度师德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2、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3、全体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4、按照个人自评、民主评议及两长评、职能部门评价及综合评价的程序,全面开展全体教职工的评价。其中,行政干部在教代会代表和学校“两长”参加的会议上述职。

5、主管领导根据工作人员个人总结和工作实绩,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行政部门有一票推荐或否决的权利

6、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经过讨论拟定考核等次,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学科平衡初步明确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以及行政奖励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等次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审定。考核、奖励工作结束后,学校负责将《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8、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9、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

、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称评聘、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奖惩、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2、本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3、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位聘任中优先考虑。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诫勉谈话;

2、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3、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三)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诫勉谈话,调整聘用岗位;

2、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3、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4、对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档次的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岗位津贴,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五)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在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当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给予嘉奖;

3、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档次的,给予记功。

给予嘉奖奖励的,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由单位批准,嘉奖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给予记功奖励的,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并盖章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批准。

对获得奖励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记功奖金5000元,嘉奖奖金1500元。一次性奖金经费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校优秀奖金800元,奖励经费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列支。

七、相关事宜

(一)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的情况: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且考核年度内工作未超过半年的。

(二)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的情况:考核年度内因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含产前假和哺乳假)、非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累计半年(含)以上的。

(三)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且考核年度内工作超过半年的,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八、考核工作要求

1、绩效考核与师德考核合并进行。

2、相关评价按学校教职工评价实施方案进行。相关表格由职能部门下发。

3、每位教职工在校园网上下载《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

八、考核时间安排:

日 期

安 排

负责人

参加人员

地 点

10.27(周五)

年度考核动员大会

季霜

全体教职工

证大报告厅

10.2810.29

(周六周日)

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全体教职工


10.3011.3

(周一

教研组考评会议

教研组长

教研组成员

自行安排

年级组考评会议

年级组长

全体教

自行安排

11.611.10

(周一

条线评议会

奚俊贤、陈婷

韩英

部门负责人

自行安排

11.10(周五)

行政干部述职

季霜

教代会代表及两长

证大报告厅

11.13(周一)

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季霜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证大三楼会议室


九、考核领导小组组成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专业发展委员会核心组成员及教师代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

20231019




关于2023年度考核工作提交材料清单

个人

1《年度考核登记表》(自行A4纸正反面打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自行A4正反面打印打印(年级组长统一收齐后交人事)

2教师绩效考核自评表(年级组长统一收齐后交:小学部校长;中学部奚校长

3教辅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交中学部陈校长);《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自评表(交党支部)

各年级(教研)组

1、年级(教研)组绩效考核评汇总表(小学部交韩校长,中学部交奚校长;师德考核互评汇总表交人事)

2、考评会议记录(交人事)


注:年度考核登记表》(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自行下载A4正反面打印见校园网-人事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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